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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抱着侥幸的心理,以后保证不再窃电了……”2月26日,国网莱州市供电公司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查获郭家店镇某村刘某某窃电行为现场,刘某某在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上签字时非常后悔。
莱州市供电公司营销部用电检查班专工李超通过用电采集系统对比用电客户异常用电电量,发现郭家店镇用电客户刘某某2月份用电量少于以往月份用电量,怀疑该客户存在窃电嫌疑,迅速赶到现场精准突击检查,确定该客户私自绕越计量装置,擅自在表前接线用电事实。经公安民警现场取证、询问,户主刘某某对窃电行为供认不讳,现场对该客户下达窃电通知书,并将追补私自用电电量及五倍以下的罚款。
电是商品,窃电与盗窃他人财物是同样的性质,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极大,关系到社会的电力安全和稳定供应。
为进一步打击窃电行为,构建和谐供电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莱州市供电公司健全完善警企联动反窃电联动机制,始终保持打击窃电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出窃电、违约用电行为。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稽查微应用、用电信息采集、大数据分析等手段,重点对高耗能企业聚集区电量异常、线损长期波动、窃电高发等重点线路及台区用户开展电量异常监控,进行“拉网式”排查,精准锁定疑似窃电户。2022年以来,该公司已开展警企联合查处窃电26户,追补窃电金额102万元,追补电量423788千瓦时。
下一步,莱州市供电公司将开展警企联合反窃电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严厉查处窃电、超容、高价低用等违法违约用电行为,实行持续跟踪、重点排查,精确打击。公开反窃电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有奖检举揭发,坚决遏制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优化供电营商环境。(赵冬、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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